208.中卷.为谁歌哭(28)(1/2)
作品:《野樱桃(全本)》雷玲提审一个年仅14岁的少年犯。***任你磨破口舌,那孩子一不,稚气的脸上一脸泪水一脸迷茫。末了,那孩子哭喊道:“我想妈妈!我想妈妈……你为啥不是我的妈妈?”就在这一瞬间,雷玲的心战栗了,一位母亲的心战栗了,一位共和国法官的心战栗了……孩子!这还是一个期望着偎依在母亲怀抱中撒娇的孩子啊。雷玲审讯一个16岁的少年犯,一上午没有任何进展。雷玲决定休庭,下午再审。当她走到院子里的时候,现那孩子被法警铐在了无遮无掩的太阳地里,夏日正午的骄阳炙烤得孩子大汗淋漓。雷玲立刻叫来法警,她说:“他还是个孩子啊!赶快把他转到阴凉的地方。”少年犯被转到了阴凉处,雷玲又把从食堂买的饭递到了他的手中……下午一开庭,那孩子不等雷玲提问便交代了全部案。雷玲问:“为什么上午你一句也不说呢?”那少年犯抹了一把眼泪,喃喃地说:“我觉得这个世上,只有你把我当人看!再不对你说实话,我就真的不是人了!”一桩桩案件,一场场讯问,雷玲在为少年犯的失足而惋惜的同时,也为他们良知的不曾泯灭而庆幸,从而也愈感到:自己的工作绝不仅仅是简单的审案定刑,而应当把少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作为义不容辞的义务;少年法庭的审判长应当是个“特殊园丁”。雷玲说:“不能把自己和审判对象的关系机械地看成法官和罪犯的关系,应当像父母对子女、老师对学生、医院对病人那样,动之以,晓之以理,辅之以治疗。挽救一个失足的少年犯,就是给他留下一个海阔天空的未来啊!”某中学一个有着唱歌天赋的学生,放学回家途中遇到一个对他心存妒忌的同学的无理挑衅,二人生厮打。会唱歌的孩子用水果刀刺伤了那个同学。官司打到少年法庭,依法,伤人者应当判刑。但雷玲通过走访了解到:这孩子在校表现良好,歌又唱得特别好,是一个难得的艺术苗子,这孩子报考的艺术学校即将开始考试。学校里数十名教师、学生联名写信,恳请雷法官为了孩子的前途而“网开一面”……雷玲的心被打动了。难道,就因为孩子在无助势下的一次失手就毁掉一生的前程吗?谁能断定这孩子不是未来天空中的一颗闪亮的新星呢?雷玲一次次地去找被害孩子的家长,又一次次地将双方家长找到当面,协商合合理的解决办法。她说:“考期不等人啊!无论如何要让孩子去参加考试。都是做父母的,拉扯个孩子都不容易啊!”受伤害一方的家长终于被雷玲的真感动了:“真没想到,法官也有慈母肠!这事,原本也不能全怪人家的孩子,咱娃也淘神哩!”双方家长互谅互让,在雷玲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那孩子如期参加考试,被某艺术学校录取了。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原则,对触犯刑律的未成年人可多判缓刑,但前提是必须有监护条件。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恰恰是这些孩子缺少必要的监护,几乎每个少年犯的背后都有一个残破的家庭。这个严酷的现实让雷玲感到心痛和焦虑。她实在不忍心将那些按犯罪节可判缓刑却缺少监护条件的少年犯推进高墙。于是,她大胆地提出一个设想:为没有条件的孩子们创造条件。这件事,由我来做!这的确是一个善良愿望激出来的大胆设想。但是,这种“创造条件”的工作将耗费人到中年的雷玲多少心血啊!她要找那些对自己的孩子早已失去信心的父母们谈心:无论如何,做父母的都不能放弃教育子女的责任。孩子还小,人生的坐标还没有定型,我们得拉他一把呀……没有父母的,雷玲就去找孩子的直系亲属,连直系亲属也找不到的,雷玲就去找学校,找妇联,找居委会,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就找单位……就这样栉风沐雨,就这样走门串户,就这样苦口婆心,直到用她的真融化了冷漠,为少年犯们找到了可靠的监护人,法官雷玲才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当那些被判缓刑或被免予刑事处分的少年犯们知道了法官雷玲为他们所做的这一切时,麻木的灵魂复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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