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惨绝人寰的大旱(2/2)
作品:《土匪家族》胸腔里滑出来。用胡黑驴的话说,摘两脚羊的心肝比从藤蔓上摘茄子还容易。人要是躺在地上的,直接用脚在小腹上踩。紫黑色的心肝就像只吃饱了草料的兔子样,“啪”得一下就会从胸腔里跳出来。孙天宝汗珠子摔样的血丝,看人时直直地盯着看,眼珠子再也不会灵活地转动。活生生的人,在他们的眼里已不再是人,而是一盘盘美味可口的下酒菜。
孙天宝至今还记得他第一次吃“两脚羊”时的情景。那是在大旱的初年,他的胆子还没有眼下这么大。他的女人刚刚饿死,他和儿子饿得快下不了炕了。这时候一个五六岁的外乡娃娃像只麻雀样,懵懵懂懂地撞到他的屋里来讨饭吃。他眼睛一亮,身子蛇一样麻溜地从炕上滑下来一把抓住了他。当那个娃娃得知他要把他吃掉时,跪在他脚下磕头像捣蒜一样声响。他黝黑的脸蛋和禽满泪水的双眼像两块铜子一样,至今还在他面前闪闪发光。就在他拿着杀猪刀哆嗦着不知该怎样下手时,胡黑驴来了。他一把揪住这个倒霉的娃娃,眼也不眨一下就用尖刀刺穿了他单薄的胸腔。这只“羊”连叫也没来得及叫一声,就死在了胡黑驴手中。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孙天宝第一次尝到了“羊”肉的鲜嫩。老话常说“人肉是咸的,鳖肉是甜的!”吃人肉还省下了买盐巴的钱,何乐而不为?况且这东西与粮食相比,太容易弄到手了!自打吃过一次人肉,孙天宝的心变得比茅坑里的石头还要臭还要硬。大旱之年啥东西都缺,唯一不缺的就是两脚羊。这东西就像山坡上蹦哒的蚂蚱,要多少有多少!他自己也说不清,在这几年里究竟吃过多少只“羊”了。只要他饿了首先想到的是去捉“羊”,而不是去找粮食。村里有很多庄稼户们吃过“两脚羊”后得怪病死掉了,他非但啥事也没有,身子骨像是二十来岁的后生样越来越硬朗。他吃“两脚羊”已吃出了经验,他只吃那些鲜嫩的“羊”,最好是十七八岁以下还没长成的嫩家伙。老“羊”他一概不吃,即使饿死也不能吃,吃老“羊”风险太大,得不偿失!自从能隔三差五地吃上两脚羊,孙天宝再也不用为锅里无米而发愁了,令他烦心的是他那个瞎瞎儿子却不肯给他一起吃两脚羊。儿子说他竟做伤天害理的事情连猪狗都不如,还经常威胁他要去报官。对这个儿子他又气又恨,他每天除了填饱自己的肚皮外,剩下的事就是想办法喂饱儿子那张嘴。儿子还小吃不了多少东西,再说他还年轻有的是力气能应付过来。对于能否熬过眼前这场饥慌,在饿得只剩二十多口人的孙家沟孙天宝有着满腹的自信。在如今村人都为如何活下去而发愁的时候,孙天宝却有一个野心勃勃的不可告人的志向做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土匪,过一种随心所欲的日子,毕竟天天吃两脚羊不是长远之计。在孙天宝眼里,这世上有两种人的日子过得是最舒心最令人羡慕的。其一是做官,其二便是做土匪。做官好,整天吃着大鱼大肉,即有钱花又能让人怕。做官,孙天宝没这个命,他不识字,扁担扔在地上也认出是个一字来,他只好断绝了做官的念想。能与做官相提并论的就是做土匪了。做土匪不比做官差,也能吃上大鱼大肉也能让人怕。只是做土匪要不怕死,还要有一帮肯听话的兄弟才行,这两个条件孙天宝一个也不具备。做土匪的事,他也只能在心里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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